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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规定&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2022年05月25日 10:43:06 来源: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作者:管理员

信息公开规定

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chd.com.cn)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chd.com.cn)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 (chd.com.cn)


华电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企业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相关方依法获取本企业信息,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关于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规定要求,特编制本指南。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电科院)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企业依法依规主动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1. 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

2. 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

3. 重要人事变动;

4. 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情况;

5. 企业主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6.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

7. 企业重大改制重组结果;

8. 通过产权市场转让企业产权和企业增资等信息;

9. 依法要求公开的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情况;

10. 重大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情况;

11.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12. 企业人才招聘信息;

13.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从华电电科院门户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二)公开方式

本企业主要通过华电电科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hder.com)进行信息公开。同时,根据信息内容和特点通过微信公众号、报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形象宣传片、新闻发布会、公开出版物、外部新闻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企业信息进行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向华电电科院申请获取依法可以公开的企业信息。

1.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填写《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特定信息公开申请表》(见文末附件)。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为了提高申请效率,一张申请表只能申请一件信息,并详尽描述所需信息。申请表应当详细写明申请信息的用途。

2.递交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华电电科院信息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递交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华电电科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递交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华电电科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办公室代为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

3.申请办理。华电电科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登记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符合依申请公开要求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申请应当根据申请人选择的方式(电话或者电子邮件)作出相应受理确认,并正式登记受理。与申请人特殊需要无关的信息不予公开。

三、联系方式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室

地址:杭州西湖区西园一路10号

邮编:310030

邮箱:chder@chder.com

值班电话:0571-85243111

值班传真:0571-88083037




关于我们

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 "华电电科院" ,英文缩写 "CHDER" )前身是电力工业部杭州机械设计研究所,始建于1956年,2003年划归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全资的科研机构。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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